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8日— 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室务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室务会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紧扣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在室务会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靠前指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室务会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室务会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复杂的问题,“一把手”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已整改31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12人,挽回损失18000元。建章立制19项,其中制定制度8个,修订完善制度11个。
一、关于“文明创建工作谋划不深不实,一些工作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章立制,强化督查。修订印发《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温文明委〔2019〕16号),调整优化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文明委工作关系。制订下发《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测评标准及职能分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单位职责。实施督查考评制度,市委市政府已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绩;实施“三督三查”,4月份以来,市领导督查19次,部门督查10余次,媒体督查42次,下发督查通报88期。委托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对我市12个县(市、区)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开展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六大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清理“小广告”1369处,立案24起,查处占道经营8682起,取缔流动摊贩1756起。2020年,市本级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二)市县联动,强化宣教。召开全市文明系统主任会议布置全域文明创建工作,对各地开展指导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调研。通过“文明好习惯”养成、“文明出行”引领行动、“随手做志愿”等活动载体,在全市倡导践行“垃圾分类”“文明就餐”等八大文明好习惯,让市民参与到百日攻坚行动的决策、整治、督查、评议等全过程,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扩大成果、推动工作。在疫情期间在全国率先推出“公筷行动”,通过推出“公筷公勺进家庭”的倡议书、播放《公筷行动公益片》等短视频等方式宣传,同时发动12位宣传部长、文明系统15位负责人、13位妇联主席为“公筷公勺”代言,充分运用新媒体、客户端、订阅号等全媒融合的形式,强化宣教实效性。
(三)群众参与,强化落实。发挥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百日攻坚曝光台、百日攻坚回头看等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16期,对百姓关注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曝光,并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文明创建 爱卫同行”温州市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及“文明好习惯 随手做志愿”活动,动员市民发挥创建主体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订下发《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测评标准及职能分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详细标准和相关要求。通过开展六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电动车违法6.5万起,同比上升16%,不礼让斑马线5658起,查处占道经营8682起,取缔流动摊贩1756起,清理小广告1369处、立案24起。
二、关于“文明创建考评测评机制不严谨,持续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门别类,优化考评。5月12日,对新一轮16家市属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进行集中展示;对新申报的57家省级、36家国家级文明单位和64个省级、19个国家级文明村镇一年一测评,第一、二、三年分别占30%、30%、40%的成绩择优上报;确定并指导浙江始祖鸟智慧环卫和洞头溢香救援中心两家单位开展“非公”文明单位试点创建;309家省级、20家国家级文明单位线上提交社会责任报告并公示;将“双千结对、四千结对”列入市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每年2次以上活动,目前结对率为100%,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量化,精准测评。4月份组织全市文明村镇及单位组织“回头看”并针对考核指标存在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考核人员存在对单位创建总体情况给予总体印象分和特色分等问题,根据即将出台的国家、省级测评体系,修订完善温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突出机关的为民廉洁、行业的服务规范、企业的诚信文化等,分年度细化、量化精准打分并签字存档,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三)互联互通,多方发力。严格执行《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低头族整治”柔性执法为例,召开交警、综合执法部门碰头会整合初步方案,并会同市司法局、信用办、财政局及团市委等对初步方案讨论修改。联合文明单位捐书和护巢,目前温州市区BRT城市书巢55个,其中1、2号线分别35、20个书巢。为保障中央书巢图书充盈,在BRT中央书巢举办城市书巢活动,共发动志愿者3000人次,募捐书籍5200册,通过优化志愿者团队认领制,采取就近原则对每个站点招募1支认领团队,已招募护巢志愿团队40余支。
三、关于“文明创建日常管理不够到位,指导服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日常管理规范化?!豆赜诙匀懈骷段拿鞯ノ蝗儆曝倚仪榭鼋凶ㄏ罴觳榈耐ㄖ?,对荣誉牌匾应挂未挂、应摘未摘的情况;荣誉牌匾脏旧破损,严重影响形象的情况;荣誉牌匾未悬挂单位显要位置处,发挥不了文明示范和群众监督作用的情况等进行深入落实整改,全市1090家各级文明单位存在40家牌匾损坏或丢失情况,后期统一进行制作;对全市309个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评考核,初步考核通过290个。因创建滑坡、机构改革撤并、一票否决等原因,市属撤销5个,各县市区文明单位警告1个、撤销13个,考核情况汇总汇报省文明办。
(二)动态管理完善化。深化动态培育和管理机制,培育对象按照动态管理实行量化考核,每年按照《温州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温州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标准予以赋分,按照汇总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上报推荐名单。同时,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精神文明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内容纳入温州文明创建考评。建立动态管理设警戒分值作为监督机制,对年终得分低于80分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发出预警,第二年动态管理分值仍低于80分的文明单位,市文明办将取消培育名额,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动态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属的培育对象由市文明办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辖区的培育对象由所在地的文明办实行动态管理。
(三)经费管理制度化。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通过,8月14日市文明办、市文明中心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温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文明办〔2020〕10号)。
四、关于“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学习促交流。 室务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打牢民主决策思想基础,确保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及时调整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推行AB岗制,余庆与钟沛康、朱捷与卢晓伟互为A、B岗。由班子领导带头落实每月一次领导班子内部谈心交心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2020年以来班子之间共开展谈心谈话170人次。
(二)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2020年以来召开室务会29次,涉及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领导班子分工等重大工作均上会研究,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7月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与班子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共8人开展了多次谈心谈话,并研究通过了中心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同时在会上组织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并抓好落实。
五、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厘清会议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10条室务会职责和9条主任办公会职责,理清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范围及权责边界。严格执行室务会议制度,2020年以来,共召开室务会议29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做好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工作,上会研究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市文明中心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文明委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媒体合作项目等有关“三重一大” 事项77项。
(二)规范会议决策程序,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中民主协商、会后坚决执行。凡是有关重大决策、干部调整等事项,中心“一把手”会前都与各室务会议成员做好充分的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都能按照本中心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程序,使各项重大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做到了决策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完善会议秘书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在室务会议前做好议题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后送室务会议领导审阅,会中认真规范完整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对会议议题资料做好整理、归档保管。同时,中心“一把手”还经常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规范。
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事后补记、保管不善等问题,分别给予3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以来室务会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本中心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市文明中心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定一把手负总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分管领导。确保室务会每半年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室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要求将移风易俗、网络文明信息、公益广告刊播等内容纳入2020年度温州市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同时印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温文中心〔2020〕7号)、制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宗教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多举措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一是结合《温州市文明办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责任处室,今年举行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一场)、温州市“践行公筷新风尚 养成文明好习惯”新闻发布会、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小康中国·温州故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四场新闻发布会。二是与市委网信办共同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州市文明网站建设工作的的通知》文件,倡导文明办网;三是印发《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在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招募网络志愿者330多名,在重要时间节点强化舆论引导;四是建立以温州文明网和文明温州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的全市文明网络传播矩阵,把11个县(市、区)文明网站全部纳入;五是根据省文明办下发“文明好习惯养成”八大工程活动部署要求,启动温州市文明好习惯养成活动倡导文明上网和“文明好习惯随手做志愿”仪式,推广随手做志愿“六个一”活动。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一是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组长负责制,开展学习讲评活动,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二是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12次、集体研讨会4次。三是严格考勤纪律,每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个人签到,参加会议、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四是设立中心组专用学习记录本,由学习秘书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
关于参会人员代签、学习记录空缺等问题,分别给予2名相关人员提醒谈话的处理。
(二)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为下一步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逐一谈共8次,班子成员之间逐一谈共10次,班子与处室之间谈共32次,并广泛征求、听取了班子与处室的意见建议,经梳理汇总共20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领导。三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共提出自我批评15条,相互批评13条。这次会后,根据班子成员的整改计划,一一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做到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不放,确保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市文明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这一法宝作用。
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印发《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由一把手对本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负总责;各室务会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印发《关于印发<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0年党建工作清单》共18条,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15条系列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明确责任和负责人,规范推进全年党建工作。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9份;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在全员绩效考核中提高党建工作考核比重,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二)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将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室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深化“四化”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常态化工作,同时厘清支委会职能,落实组织委员负责支委会记录归档,专人负责党支部记录归档,支部副书记负责支部日常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规范推进支部委员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底梳理好当月党建工作档案,次年年初做好上年度党建工作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避免缺失遗漏。
(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总体安排,支委会至少每月20日前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或最后一个月举行,每季不少于1次,主要研究党支部的季度工作安排;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习或志愿服务。必要时由支部书记随时召集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一把手”带头开展上党课,每个室务会成员至少每年要1次党课;确定每月的20日为相对固定的主题党日活动日。今年共开展主题党日、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等23次。强化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和退休党员的管理,在支部每次组织学习活动前,指定专人对退休党员负责通知、对接;开展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党员、退休党员谈心交流6次;今年因故未能参加“三会一课”的请销假党员24人次。
关于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不正常、领导干部上党课不正常问题,对2名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教育。
九、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思想,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规文件选编》等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全面排查2013年-2019年选人用人问题及时对任职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2020年严格执行动议预审、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报批等有关程序,对2名同志职务提拔、3名同志职级晋升,均符合任职程序。
关于人事选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1名同志进行了自我批评,且“一把手”也对其开展批评。
(二)清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完成“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工作,并对本单位管理的11个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回头看,开展全面排查和重新认定。制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确保人事档案规范。
关于专项清理工作存在遗漏的问题,给予1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的处理。
十、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振干部精气神。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抗疫情、创文明、促发展、当先锋”、“‘激扬精神奋战奋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一是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对接,正式印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三定”方案,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激发工作干劲。二是加强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2020年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成员与中层及普通干部谈心谈话87人次。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洞头女子民兵连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激扬时代精神,展现窗口担当”、在南汇街道开展“文明好习惯、引领新风尚”等党建联盟活动,2020年以来共开展10次工会活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四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调入2名年轻同志,形成干部年龄梯队,增强队伍活力;开展处室干部交流轮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开展职务职级晋升,激发干事动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共派出6人次参加中央、省全国文明城市培训会及全市人事工作培训班等业务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严格考勤制度。修订考勤钉钉打卡制度,干部职工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利用钉钉软件进行打卡考勤,一天两次,由社会文明协调处将考勤、请销假和加班情况每月定期汇总,并在本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印发《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0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温文中心〔2020〕12号),将干部考勤工作纳入公务员年度全员绩效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关于外勤打卡的问题,给予1名同志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深刻检查。
(三)严肃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报备制度。室务会议多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制度,实行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公出(因公出差、外出开会、考察、部门间工作衔接等公务)通过钉钉软件将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填写完整后提交相关领导审批。全面排查外出、出入境等情况,发现未形成书面审批程序、事后审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报告等问题。
关于外出报备不规范的问题,已对1名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宣传经费使用把关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政府采购方式。一是健全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机制,强化和夯实采购主体责任。出台2020年合作媒体采购专栏项目考绩考核办法,着重在主题策划、原创报道、社会效果三个方面考核,更有针对性。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关于成立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并由分管纪检领导具体负责单位采购监督工作。三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先研究、后实施、再支出”要求,将采购经费审批分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等三个阶段进行监管审核,严格把控采购流程、合同履行成效和经费使用,进一步推进采购合规化和科学化,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提升采购成效和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给予3名相关人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二)强化合同履行跟踪。制订《合作媒体绩效考核办法》设置主题策划、原创报道等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要求合作媒体每月汇总宣传报道情况,并进行逐项打分备案。2020年针对合同履行监管问题设置补充条款,首期支付款比例从原80%降为30%,要求媒体每3个月提供刊播清单,并细化尾款支付前置条件。此外,合作媒体还积极转载转发同城媒体刊播的优质文明稿件,形成全市文明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单一来源招标,并将招标结果与首期经费预算情况向室务会作第二次汇报,年底根据媒体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再次向室务会汇报,并支付尾款。
关于合同履职跟踪不到位的问题,给予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优化采购项目。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媒体宣传侧重点并细化分工,同时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多次听取媒体意见,明确主题策划数、刊播版面及数量等条款,并向室务会作了汇报。完善媒体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评分;首期支付款从原80%缩减至30%,尾款通过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再视情支付??埂拔颐堑慕谌铡?、920公民道德日、88诚信日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围绕“公筷行动”“移风易俗”“文明好习惯养成”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温州社会各界“使用公筷公勺”以及相关防疫宣教活动,充分运用全媒融合手段宣传,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关于媒体项目合同文本校对不认真的问题,给予1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的处理。
十二、关于“‘三公’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出台《温州市文明中心公务接待制度》,全面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时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执行,控制会议时间、规模。
关于公务接待的问题,给予当时2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处理。
(二)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室务会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报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4〕16号)精神,规范因公出国(境)人员和经费的报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的使用,2020年没有公务出国(境)的情况。
关于考察费审批不规范的问题,给予1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的处理。
十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监督。邀请纪委、财政人员对补助经费督查进行“回头看”,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对发现的经费滞留、超范围使用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涉及4个乡村学校少年宫33.6751万元(包含建设经费与奖补经费)。为解决各学校少年宫资金使用方向不清晰的根源问题,联合财政制发了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经费补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村镇类的补助经费监督管理。
关于资金划拨不及时问题,清远社区、丹霞社区相关人员于2018年11月30日前清退所有款项共计180000元整,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批评教育。
(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原“联创办”办公场所和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并已处置完毕、完成移交。印发《温州市精神文件建设指导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清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
关于管理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的处理。
(三)妥善处理代管的市精神文明建设资金。经与市财政局多次对接,决定将代管的市精神文明建设资金上缴财政,专项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并初步明确了该笔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流程等细则,该资金已入财政专户。
十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15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专题研究《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抓好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5个方面13项工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找准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积极创新载体,开设“温文掌上课堂”,2020年累计完成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5期专题内容。推动主题党日与业务工作相融,开展红日亭“党员志愿爱心行”“共建共享文明同行”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以德树人等主题的温文讲堂共六期。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在职的每位人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已经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7人次,强化重要节点、重大事项的廉政教育,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改进意见8条。在室务会、主任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开始前时开展“廉洁提醒三分钟”,并做好记录,真正做到廉政教育随会宣教、常态运行。
针对年度“五述”报告部分内容存在照搬的问题,对2名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强化“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材料的审核措施,对班子成员个人的各种材料在上会前、报送相关部门前,都需要先报送“一把手”审核。
十五、关于“对所属协会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对所属协会监督指导。我中心已会同市民政局,委托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传统文化促进会和网络公益联合会开展全面审计。
(二)积极配合协助市民政局对所属协会做好相关的处置。要求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说明、核实,责令限期整改,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并同意该协会申请注销手续等有关工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其他主管协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协会严格按章程办事,切实规范协会运作。
下一步,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室务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聚焦主业,全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以巡察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思想见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二是落实责任,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廉洁教育,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持续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大面上的自查自纠力度,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同时,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更大的功夫,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968588;邮政信箱: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一号楼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邮箱;电子邮箱:104794919@qq.com。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0年12月31日